关于对休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 065 号建议的答复
尹勇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皖教体[2011]3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有序组织,属地管理,服务社会”的原则,目前,我县已经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如五城小学、临溪小学等实施“一校双门”管理,已开放体育场地。开放时段集中于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一定程度缓解了群众健身需求。但学校管理人力不足、资金短缺,设施管理、维护、安全等问题仍待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设立专项经费,吸引社会资本;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广智慧管理;同时加强宣传与安全培训,推动学校体育场地更有序地向社会开放,以提高学校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发挥学校体育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有效缓解全民健身活动需求与依育设施不足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办理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9-7516010
休宁县教育局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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