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休宁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5号)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 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36号) 等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推进教育公平:通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每位学生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打破“重点班”、“快慢班”等人为壁垒,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
2.减轻家长焦虑:政策通过公开透明的分班程序,缓解家长对分班不公的担忧情绪,抵御社会不良风气,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3.促进均衡发展:均衡分配生源和师资,确保每个班级的学生结构和教师配置相对均衡,促进校际和校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4.规范办学行为:政策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设立各类特殊班级,有力规范了学校招生和分班行为。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实行“阳光分班”,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实施阳光分班: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
2.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各学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确保每个班级的师资力量大体相当。
3.规范分班操作流程:制定科学的分班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1。
4.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阳光分班”政策,争取社会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四、工作举措
科学制定方案;合理配置师资;严格工作流程。
五、政策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分班效率和公平性,创新性构建多方监督体系。预计将有效遏制择班现象,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县教育局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政策精神和具体要求。同时,由教育股分析休宁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包括生源结构、师资配置、现有分班方式等并向学校征求意见, 拟定初稿方案。方案最终由休宁县教育局审议通过,并于进行正式印发实施,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的“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分班工作。明确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并落实本校具体分班方案。建立县、校两级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要求传导顺畅、执行到位。
2.强化过程监督,构建多元监督体系。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及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现场分班监督,确保分班过程全程公开、留痕。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分班关键环节进行记录与备案,实现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3.严肃执纪问责,维护政策刚性。 县教育局将设立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反“阳光分班”政策规定,擅自组织考试分班、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或在分班过程中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评价。
七、下一步工作
1.深化政策宣传与解读。 在现有宣传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县内媒体、校园公众号、家长会等多种途径,详细解读“阳光分班”的操作流程、意义及监督方式,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持续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2.跟踪评估与持续优化。 在“阳光分班”政策全面实施后,县教育局将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学校、教师、家长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分班政策实施效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不断优化分班方案和监督机制,推动“阳光分班”工作持续深化和完善,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八、政策咨询电话
休宁县教育局教育股,联咨询电话:0559-7512139,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