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34/202512-00218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12-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作者: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2-16 09:46 信息来源:休宁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建设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证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

第三条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局将以书面形式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公开;但是,我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四条 受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准确地将申请转有关单位, 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原来规定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