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教育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全县教育改革、组织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四)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做好师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素质,合理调配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负责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学校校舍及教育设施建设和装备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七)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学校领导的聘任工作;
(八)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
(九)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十)负责县域内民办学校(幼儿、义务教育)的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人事股、教育股、计财股、督导室、财务股、核算中心、教育工会、电教馆、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防风廉政办公室、安全办、教研室、法治股、项目办、资助办。
三、办公地址
休宁县政务大楼(海阳镇书院路9号)4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7516010 传真电话:0559-7518905。
六、负责人
谢卫权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七、办公邮箱
暂无办公邮箱。
八、邮政编码
2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