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负责留置看护队伍的教育管理,承担留置看护勤务工作,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留置措施顺利实施,为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负责人姓名:汪新明
办公电话:0559-7518570
办公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政务新区电视台隔壁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