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休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尹勇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提升老年群众幸福感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在老年助餐服务方面的主要做法
2022年,我县建成城市社区老年食堂1个、老年助餐点3个,农村老年食堂1个、老年助餐点2个、特困供养机构助餐点11个,登记办卡老人572人,累计提供助餐服务8215人次,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3年我县计划建设完成18个农村老年助餐点、1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截至目前,全县所有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已完成选址并开工建设,计划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7月份投入运营开展助餐服务,实现21个乡镇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全覆盖。
(一)在建设服务设施方面
1、精心选址,合理布局。自助餐任务下达以来,县民政局领导带队先后对所有乡镇新增助餐点进行实地调研,指导乡镇按照辖区内老人居住集中区、老人活动聚集区、出行交通便利区、硬件设施具备区优先的原则合理选址,既要力求新建助餐点建设低投入,又要确保助餐点能够正常运营,坚决防止建而无用。
2、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内容,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形式,打造质量优、服务好的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确保每个片区各有一个示范性、标准化的老年食堂、助餐点并发挥示范效应。萝宁社区、月潭湖镇老年食堂和齐云山镇、蓝田镇老年助餐点,作为我县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的示范点,切实解决了周边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就餐难问题,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为下步助餐服务开展积累了经验。
(二)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
1、多元参与,持续运营。我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多元参与原则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萝宁社区老年食堂作为我县第一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城市社区老年食堂,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湖州普康”专业机构开展运营。横江、万宁、齐宁3个城市社区助餐点,由湖州普康采取“1+3”模式运营,打造“老年食堂+助餐点”的模式,建设覆盖城区的助餐服务网络,尽最大可能满足城区老年人的助餐需求。
2、盘活存量,扩大供给。我县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各助餐点主要依托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红白喜事承办场所等存量设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将助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助餐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
(三)在落实助餐政策方面
1、细化政策,加强监管。补建设。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老年食堂、助餐点且符合建设标准的分别按建设内容分别给予30万、20万、6万、5万一次性建设补助。补运营。对建成并正常运营且服务评价为合格以上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或运营主体(服务商)按照日均助餐老人数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补就餐。针对具有我县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含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标准10元老年餐基础上给予每人每餐1-5元助餐补贴。
2、建立清单,落实减免。针对经民政部门认定且符合建设标准的老年食堂、助餐点,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同时对享受此政策的助餐机构实行清单制管理。
二、下步推进老年食堂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是完善供给,优化网络布点。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和实际需求,统筹加密优化老年助餐网点设施布局,在老年人口集中、需求量较大的区域进一步增加布点,引导助餐服务进一步向有需求,有条件的居村、小区延伸,充分利用各类存量资源,加快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资源改造,做好各类设施的功能叠加与综合利用。
二是完善服务,优化配餐体系。鼓励各助餐点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提供送餐服务,加快完善老年助餐配送服务的基本规范,在设施配置、人员资质、送餐行为等方面形成标准化模式;鼓励助餐服务以午餐为主,有条件、有需求的助餐点提供早、晚餐服务。鼓励通过场地租金、水电煤气费用减免、爱心捐赠等多种方式,引导供餐单位对老年人就餐进行让利和优惠,并提供不同价位、不同品种的多样化菜品;加强质量监测,对各类老年食堂运营商开展评估考核,优胜劣汰、明确等次,鼓励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
三是完善监管,优化管理机制。指导各乡镇配合市监部门对辖区内助餐食堂进行标准化、合理化改造,统一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推进建设服务标准化;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督促各助餐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完善智慧助餐系统,提供便捷就餐结算方式,强化信息管理,实现我县助餐管理信息化、可视化、一体化。
四是完善宣传,创新提升两率。在通过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拍摄短视频并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广泛传播;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在做好线上全覆盖宣传的同时针对农村实际抓好线下联动,大力开展各式活动、面对面入户宣传,全面掌握老年人和家属的诉求;面向老人与面向子女宣传相结合,尤其要抓好面向子女的宣传,宣传鼓励父母用餐、子女买单,营造全社会敬老孝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服务满意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给我们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休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休宁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9-7519973
2023年5月23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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