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4年二季度县直部门政务公开测评清单及整改情况
测评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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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内容要求 | 评分标准 | 情况说明 | 整改情况 |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
| 1 | 决策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每季度不少于2条(职责较少的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条),文件发布须录入文号、发布时间、生效时间、所属分类、关键词等编辑要素,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必须要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发现未按要求发布1条扣1分,扣完为止。 | ||
| 2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发布本部门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修改、废止信息。无相关情况的规范做好说明。 | ||||
| 3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等,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 发布意见征集及对应的意见反馈1条(反馈包含采集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尤其是征求意见会的企业意见反馈信息)。征集时间不少于30天,征集要有前文、征集时间、反馈方式、联系方式、意见稿等,征集反馈要按统一格式发布。发现未按要求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 情况说明 | 已完善 | ||
| 4 | 规划计划 |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本部门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度工作总结 | ||||
| 5 | 执行和结果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 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分解情况(2分)、监督方式(0.5分)、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每月1条(1.5分) | |||
| 6 | 六稳六保及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 六稳六保(要注明具体稳什么保什么)每季度1条,优化营商环境(标题标注清楚)每季度1条。 | |||||
| 7 | 管理 和服务 |
机构 领导 |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 本部门领导分工(0.2分),照片(0.2分),简历(0.2分),办公联系方式和邮箱(0.4分)是否规范发布并更新至最近状态 | |||
| 8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 资金管理 和使用情况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和使用情况。 | |||
| 9 | 年度财政预决算 | 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 | 是否按要求及时发布2024年度决算 | ||||
| 10 | “三公”经费情况 |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 是否按要求及时发布2024年决算 | ||||
| 11 | 部门项目 |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本年度项目清单、项目文本、项目绩效 | ||||
| 12 | 应急管理 | 发布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预案、预警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 本部门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预案、预警信息(1分)及应对情况(1分)等信息。 | ||||
| 13 |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 扶贫相关的政策文件、扶贫项目及帮扶工作信息。 | 2024年扶贫工作计划,及2023年度帮扶工作完成及落实情况 | ||||
| 14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 | 2024年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安排,已召开的单位的新闻发布实录 | ||||
| 15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转发国家和省、市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信息不少于3条,每条0.5分 | ||
| 16 | 负责人解读 | 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本部门负责人发布本部门政策解读不少于1条并关联文件。(解读内容全文照抄不计分,未关联文件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 ||||
| 17 | 其他解读 | 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 注重本部门政策的图片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信息2条,(解读内容全文照抄不计分,解读要素未达到5-6个问题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俱佳的动漫解读每条加1分。 | ||||
| 18 | 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本部门主动回应信息,每月1条,每条1分。 | ||
| 19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 本部门互动回应信息,每月1条,每条1分。统一规范标题“关于****的情况说明” | ||||
| 20 | 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信息 | 须注明标题。 | |||||
| 21 | 依申请公开目录 | 按季度发布本单位需申请公开文件目录。 | |||||
| 22 | 一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一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 |||||
| 23 | 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信息 | 每报送县政务公开办1条得1分,以县政务公开办统计为准。 | |||||
| 24 | “两化”专题信息公开情况(无专题栏目的单位不扣分) | 发布专题领域目录信息。 | 各栏目本年度信息不少于1条,发现与栏目不相符信息的1条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发现栏目未更本年度信息逐个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政策文件栏目必须录入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要素,发现一条不完整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
| 25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无此栏目的单位不扣分) | 发布分配的各重点领域目录信息。 | 发现本年度未更新栏目,一个栏目扣1分,扣完为止。 | ||||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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