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8X/202508-0000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8-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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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是否能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6:46 信息来源:休宁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问:“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答: 不可以。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