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休宁县司法局中央及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了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中央及省下达政法转移支付各项经费153万元(其中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县级法律援助配套经费24.2万元,合计177.2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运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保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支持局机关和司法所完善设备,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稳定,让公民自觉遵纪守法,调处矛盾纠纷,息诉息访促平安。加快推进司法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下达我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53万元(含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和县级法律援助配套经费24.2万元,合计177.2万元,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我局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其中办案业务经费143.8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社区矫正、法治建设、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办案费等;装备购置费33.36万元,主要用于机器人律师项目采购、会议室音响维修购置、扫描仪和一体机购置及办公家具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领导审批,严肃财务纪律,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合理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完成2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年办法律援助案件数量470件,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风险大起底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全市率先建立以奖代补过渡性安置帮教就业基地2个,设立“百姓评理说事点”157个,化解纠纷428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04起,调解各类纠纷1649件,成功调解1614件,调解成功率达98.7%。开展“江淮普法行”等系法律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80余场,培养法律明白人1520人,开展“法治微电影下乡”等活动,圆满地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法律援助受理案件量。年度指标值为440件,我局2022年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0件,超额完成年初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指标2:列管社区矫正对象总数。2022年全县列管社区矫正对象总数为272人。
指标3:人民调解办案量。全年共调解纠纷1649起。
指标4:法治宣传受益群体广泛性。年度指标值为开展“江淮普法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新生普法第一课”等系列法律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受众7000余人。培养法律明白人1520人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在休宁电视台开办“法治休宁”栏目,休宁县政府网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调整“休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及各类法治知识和法治视频;开展“法治微电影下乡”公益展映活动,免费开放法治文化阵地40余个,在全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年实际完成值95%。
(2)质量指标。
指标1:社会律师办案占已结案件比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70%。2022年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办案比率为73%。
指标2: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5%。2022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为100%。
指标3:人民调解办案达成书面协议比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20%。2022年休宁县人民调解办案达成书面协议比率为21%。
(3)时效指标。
指标1:当年结案案件数占办案总数比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75%。2022年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为77%。
指标2: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年度指标值:服务便捷性和响应时间短。2022年度休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和响应时间短。全年实际完成值98%。
指标3: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入矫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报到入矫率为100%。
(4)成本指标。
指标1: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率。年度指标值:100%。2022年度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到位率100%。
指标2: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性。年度指标值:较好。我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等现象。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人民调解办案成功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5%。休宁县2022年人民调解办案成功率98.7%。
指标2: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年度指标值:不高于1%。2022年休宁县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
指标3:有效预防矛盾升级激化。达到较好效果。全年实际完成值99%。
指标4:公共法律服务受益广泛性。受益面较好。全年实际完成值98%。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年度指标值:较好社会效果。不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预防矛盾升级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实际完成值96%。
指标2: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年度指标值:有效提升。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全年实际完成值95%。
指标3: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年度指标值:矛盾得到及时化解。2022年排查发现纠纷线索1649起,调解1649起。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指标4: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年度指标值:持续优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年实际完成值98%。
指标5: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年度指标值:民生效果明显。2022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0件,在县法援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引入“法律机器人”6台。开展法律援助品牌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案件监督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受援人满意度达98%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法律援助受益群体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5%。2022年法律援助受益群体满意度为98%。
指标2:参与法治宣传培训对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0%。满意度为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度我局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总体目标未发生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2022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结果作为2023年改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快政府采购实施。
按相关要求依法进行公开。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目前,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
六、附件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休宁县司法局
2023年4月12日
休宁县司法局《中央及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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