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91/202306-0001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6-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休宁县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09:27 信息来源:休宁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2017〕60号)、省法宣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皖法宣办〔2016〕18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要求,县法宣办依据各责任主体权力清单,详细梳理相关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祁门县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

二、出台意义

通过制定全县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有效提升“法治祁门”建设。

三、制定过程

2023年2月16日,县法宣办下发《关于征求<休宁县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征求各乡镇各单位意见建议。县法宣办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于3月21日印发《休宁县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至各乡镇、县直和驻祁各有关单位。

四、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休宁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共分为责任单位、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任务清单等四项内容。涵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等重点普法内容。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县法宣办将加强日常监督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督查。

六、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休宁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系人:汪细妹 联系电话:0559-751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