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91/202501-0001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1-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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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网】江淮微评:规范涉企检查让执法有力度显温度

作者: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1:39 信息来源:休宁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行政执法检查是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的一种方式,也是加强监管的一种有效措施和手段。近年来,党中央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乱检查,也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但是,涉企行政检查还存在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企有所呼,政有所应。面对实践中“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乱罚款”“乱查封”……有的企业疲于应付检查、合法权益受损。对此,此次《意见》明确,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稳经济关键是稳企业,企业有活力,经济才有动力。服务要“心贴心”,暖企要“实打实”。从多次重复检查,到“综合查一次”,凸显出的是地方行政执法理念的巨大转变,有力度、显温度。这也可以从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得到印证,芜湖市获总分96.24,位居全省第一。

企业稳则经济稳,企业兴则经济兴。期待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时,能以《意见》为抓手,并总结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企业之所想、政府之所为”,与企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多为企业主动“疏堵”;多给企业发展“撑腰”;多为企业创新“赋能”;多给企业“减负”。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作者 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