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91/202506-0001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6-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负责人解读】《休宁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0:10 信息来源:休宁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休宁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推动全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落地见效,现就《方案》起草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方案》起草背景依据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赋能作用,助力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5个部分:总体要求、重点内容、活动时间、主要活动、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围绕提振市场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2.重点内容。聚焦三类核心内容开展普法,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国家及省、市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三是与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3.活动时间。专项普法活动整体时间为20255月至12月,覆盖全年下半年关键时期,为经营主体提供持续法治服务。

4.主要活动。明确13项重点专项活动及对应责任单位,精准对接不同领域法治需求:

1)开展“江淮普法行”“202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县法学会、县司法局、团县委);

2)开展“律师助力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律所与重点项目对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普法活动,重点宣传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4)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定制化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5)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普法活动,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学法免罚”制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积极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海外合规经营和防范风险提供建议(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7)开展应急管理“护安助稳”普法行动,通过“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普及安全生产法规(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8)开展公平竞争相关政策系列培训,助力经营主体提升公平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9)组织开展涉企典型案例解读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专栏、现场解读强化以案释法(责任单位:县检察院);

10)组织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协会);

11)开展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家守法合规经营(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12)组织参加“贸法皖企行”系列活动,推动商事认证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13)开展“税企同行”精准普法服务,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等服务(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

5.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普法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二是增强工作实效。分析企业不同法治需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企业和基层负担,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三是加强工作宣传。组织主流媒体报道活动动态及成效,协调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同时明确报送要求,各相关单位需将活动阶段性情况及总体情况分别于2025629日、1130日前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方案》内容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电话751832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