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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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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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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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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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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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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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12.57 |
10.85 |
5 |
2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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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12.57 |
10.85 |
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休宁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42万元,支出决算为2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1.03万元,下降增长28%。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置两辆公务用车,而本年只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休宁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42万元,占8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4年休宁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4年休宁县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外县考察交流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1.03万元,下降32%。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置两辆公务用车,而本年只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1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9.88万元,下降44%。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置两辆公务用车,而本年只购置一辆公务用车。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9.6%。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维修费和保险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休宁县司法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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