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休宁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2025 年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优化行政检查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县司法局制定了《休宁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清单》,现就《清单》制定依据、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二、制定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
2. 《黄山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3. 《休宁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三、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
7月10日,县司法局拟定了《休宁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工作群中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7月17日正式印发。
《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任务名称、检查部门、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等方面。对执法各部门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间相近的检查事项全面整合,梳理了53项联合检查事项,涉及20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整合执法资源,推动联合执法减频增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
四、解读部门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咨询电话:0559-7512756。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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