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91/202602-00018 信息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6-02-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作者:休宁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2-12 09:32 信息来源:休宁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202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50

 

 

 

 

3.50

 

二、202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司法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比2025预算减少1.5万元,下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上年未安排、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5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5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采购执法执勤用车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在2026年转移支付经费中,未纳入本级预算批复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比2025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30%,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外县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休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休宁县司法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

休宁县司法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