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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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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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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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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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上年未安排、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采购执法执勤用车。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在2026年转移支付经费中,未纳入本级预算批复。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30%,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外县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休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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