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021年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的报告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全面掌握我县行业经营和风险防控情况,不断改进监管服务方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令第288号修订)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金融局文件要求,我局对休宁齐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休宁佳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了年度现场检查。
一、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落实现场检查工作组人员名单
2021年3月16日,根据省市金融局现场检查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开展检查工作,制定《全县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方案》(休金〔2021〕5号),同时成立由休宁县财政局、休宁县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5人检查工作组。
因检查内容涉及法律、企业财务等专业需求,我局特聘请了安徽众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涉及2家融资担保机构:休宁齐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休宁佳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期2天(4月9日至4月10日)。
二、现场检查过程
(一)检查内容
按方案制定的检查内容,我局会同众逸税所对休宁齐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休宁佳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家公司2020年期间的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为机构管理情况、融资担保业务合规情况、 风险防控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监管系统信息报送情况、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对2家被查担保机构主要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查看、审查账册等方式开展审查,同时要求参加检查单位和个人对所获取的资料、审查报告履行保密义务,审查结束后出具审查报告。
三、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休宁齐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齐云担保公司现有员工8名(借调1名,劳务派遣4名,正式员工3名),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业务部4人,风控部1人,综合财务部2人。公司董事4名,由省担保集团、市担保公司、县财政局、齐云担保公司各一名。公司监事1名,由县审计局委派人员担任。经检查,齐云担保公司不存在公职人员兼职(任职)情况;内部设置机构和关键岗位设置健全;制定有《业务操作流程》、《担保项目评审报批工作流程》、《评审委员会评审规则》;董事会重大决议和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备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690.68万元,其中:存出保证金7,558.40万元、应收代偿款12,794.94万元、委托贷款账面价值4,695万元、固定资产0.5万元;负债总额7,033.72万元,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805.21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5735.16万元、专项应付款265.50万元;净资产总额31,656.96万元,其中:一般风险准备192.03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总额756.78万元,其中融资担保收入469.98万元、利息收入179.6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7.14万元;营业支出总额16.29万元(均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61.47万元;提取准备金549.08万元,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2.35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526.73万元;业务及管理费191.20万元;营业外收入86.63万元;营业外支出140.37万元;所得税费用35.96万元;净利润-150.96万元。
经检查,齐云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268万元已到位。未发现该公司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流动资产用于与担保无关的抵押情况;不存在收取客户保证金的情况;已足额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累计为77户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52,673万元,其中“4321”业务72户,在保金额47,164万元,占比89.54%;“税融通业务12户,在保金额5,509万元,占比10.46%。
经检查,未发现与各类理财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有合作业务。
2、存在问题
(1)代偿余额比较高
2020年度期初代偿额14,168万元,当年新增代偿额10,482万元(包含代当年债权转让给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8,796.89万元),当年收回代偿额1,523.42万元,至2020年末代偿余额12,794.94万元。三项风险准备金合计余额6,732.39万元,覆盖率为52.62%,代偿余额比较高。
(2)三级资产比例部分指标监管不达标
截止2020年12月底I级资产为 14,388.49万元,Ⅱ级资产为0,Ⅲ级资产为11,506.76万元。资产总额为38690.69万元,应收代偿款12794.94 万元。(I级+Ⅱ级)/(资产总额-应收代偿款)=55.56%<70%(不符合要求),Ⅲ级占资产总额扣除应收代偿款后的44.43%>30%(不符合要求)
(3)未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020年度累计担保费收入469.99万元,应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34.99万元,实际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23.5万元,未按50%比例足额提取。
(4)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帐
其他应付款金额124.89万元,其中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款14.78万元,县金融办拨付中小企业奖励款10万元;其他应收款6,886.28万元中的借款于黄山金普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21.37万元;黄山市金利航工贸有限公司596万元;黄山市中显微电子有限公司132万元;市担保公司应急资金1500万元;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800万元;上述均长期挂账长达3年以上。
(二)休宁佳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82.66万元,其中:存出保证金2738万元,应收代偿款449.76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4276.01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负债总额675.31万元,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6.26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426.1万元;净资产总额105,07.35万元,其中:盈余公积47.77万元、一般风险准备47.77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总额272.69万元,其中融资担保收入166.92万元,提取准备金116.03万元,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0.87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136.9万元;净利润29.68万元。
经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流动资产用于与担保无关的抵押情况;未发现收取客户保证金的情况。
2020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3690万元,应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实际提取136.9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已足额提取。
2020年度累计担保费收入166.91万元,应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83.46万元,实际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76.26万元,未按50%比例足额提取。
2、存在问题
(一)短期投资存在涉嫌直接放贷
2020年底短期投资余额4276.01万元,发现有部分投资按年利率1.5%至2.8%不等收取利息,2020年度账面投资收益42.02万元,企业未能提供规范的投资协议,涉嫌直接放贷。
(二)三级资产比例部分指标不达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82.66万元,净资产10507.34万元,应收代偿款为449.76,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6.26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426.1万元。其中Ⅰ类资产2904.75万元,Ⅱ类资产0.85万元,Ⅲ类资产8277.06万元。“净资产+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之和占资产总额98.45%>60%(符合);“Ⅰ类资产”占资产总额扣除应收代偿款后的比例27%>20%(符合);“Ⅰ+Ⅱ类资产”之和占资产总额扣除应收代偿款后的比例27%<70%(不符合);Ⅲ类资产占资产总额扣除应收代偿款后的比例73%>30%(不符合)。
经检查,导致Ⅲ类资产超标原因主要是自有资金投资比例过大,占净资产69.25%,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短期投资4276万元。
(三)财务管理方面有待完善
经抽查,该企业存在费用支出不规范现象:如报销票据开票名称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报销,费用支出审批不规范等。
四、下步整改工作
根据现场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局已责成被查担保机构逐项制定整改实施计划,分别要求限期3-6个月内整改到位;对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应说明未能按期完成的原因和后期整改计划:
齐云担保公司
(一)公司要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积极追偿,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做好三级资产比例指标监管,确保三级资产符合监管要求
(三)按固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四)加强往来款项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休宁佳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一)按规定开展业务。
(二)及时收回短期投资,保证三级资产达要求。
(三)规范代偿流程,由公司账户直接代偿。
(四)加强财务支出审批,规范审核。
休宁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