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04/202412-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4-12-02
发布机构: 休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财乡〔2024〕113号 词: 惠农补贴、资金、互查互审、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2024年度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互查互审情况的通报

作者:休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4:47 信息来源:休宁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水平,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互查互审工作的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至21日对海阳镇、齐云山镇、万安镇、蓝田镇、溪口镇、流口镇、汪村镇和月潭湖镇8个乡镇进行了互审。现将互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互审情况看,参与互审的8个乡镇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总体情况较好。8个乡镇能够按照“一卡通”打卡操作规程,做好系统内基础数据的更新维护和代发不成功数据的处理,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打卡到户。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数据维护档案资料不齐全。个别乡镇存在缺少来人来访接待登记簿、变更登记申请表的情况。

(二)普遍存在高龄人员信息台账已建立但未及时进行更新处理。

(三)个别乡镇还存在代发失败数据未及时处理的情况。

(四)个别乡镇只有线上公开公示,无线下公开公示。

(五)系统内社保使用占比偏低,大部分乡镇未达到96%的占比要求。

(六)个别乡镇存在记账时科目使用错误导致收支不平的情况。

三、问题整改

针对此次互审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乡镇应对照检查底稿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于12月20日之前上报整改情况。其他未参与互审的乡镇要对照本次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加以完善。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休财乡[2024]104号)要求,常态化做好基础数据维护工作,及时完善更新高龄人员信息台账,及时处理代发失败数据,进一步提高系统内社保卡使用占比,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颗粒归仓”。

 

 

                        休宁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咨询方式:休宁县财政局乡财股,电话:0559-7512501(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