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04/202502-0002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机构: 休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财库〔2025〕13号 词: 财务报告、规范化、编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1:28 信息来源:休宁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财库〔20232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皖财库〔202594号)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4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十四五”期间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工作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2 号)及有关规定,扎实有序组织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健全完善部门内部财务与业务、财政内部国库股与业务支出股室的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安排部门财务报告布置、编制、审核和报送等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二)规范会计核算,夯实编制基础。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政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及时组织对账。推动在建工程及时转固,扎实做好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和应付工程款的会计核算,着力夯实编制基础。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规定定期清查资产负债,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及时处置财务挂账,防控财务风险。

(三)加强分析利用,发挥数据效用。

做好历年数据资料整理汇编,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共享共用。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积极探索分析指标合理区间,科学评价部门单位财务情况。通过财务分析发现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二、着力提高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一)梳理编报范围,查实编制主体。

主动与编制管理部门联系,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资源,认真梳理应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的单位清单,完善编制单位基础信息,将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全部纳入编制范围。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1〕182号)要求,准确界定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所属关系和合并级次,做到不重不漏。

(二)依规开展对账,做实抵销处理。

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规定,组织做好部门内部交易事项对账抵销工作;积极配合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认真开展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财政之间经济业务或事项的对账工作,对存在的差异要准确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为抵销提供信息支持。

(三)压紧压实责任,提升编审质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编报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全面落实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等规定,依规组织编制,从严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杜绝基础性错误。聚焦会计报表重要资产项目反映的完整性、相关报表报告数据的衔接性、报表附注披露的规范性等重点难点,细化审核内容,优化审核流程,加大审核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财政审核和政府审计,对审核、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边审边改、立查立改,不断提高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三、按要求完成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应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报财务报告,按时完成编报工作,认真总结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25年321日前在系统中上报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电子数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财政归口业务科室,由其对编制范围、重要资产项目反映完整性以及报告文本规范性等进行初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部门认定为机密级及以下的涉密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纸质版待报告审核定稿后再报送国库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账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使用单位会计账簿数据进行填报,不得取部门决算数字。

(二)单位封面信息录入中所有蓝色事项为必填事项,其中:单位名称需填报完整名称,不得填报简称;会计制度选择政府会计制度;其他编报信息符合单位实际情况。

(三)长期借款明细表中债权人名称需要填报规范全称;在建工程明细表中项目名称需要细化并备注单位名称。

(四)报表提交后需生成财务报告底稿,下载之后报告底稿中的蓝字部分,需根据单位实际修改报告内容,并将颜色替换成黑色,不得删除模块,不得原样上传底稿;主管部门的财务报告需要在此基础上细化分析内容,加强总结力度,提高自身的财务报告质量。

(五)本年度财报初次登陆后限制须修改密码,重复输错密码会长时间锁定不能登陆,各单位修改密码后务必自行抄录留底,以免后期频繁出现忘记密码等问题。

)各部门、单位在填报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县财政局国库股联系,联系电话7513361。请各单位决算经办人加入休宁决算财报电子化群,QQ群号:203771354,进群请备注单位名称。

咨询方式:休宁县财政局国库股,电话:0559-7513361(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休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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