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参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工资宏观调控;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荚呈华
联系方式:7514422
办公地址:休宁县交通运输大楼二楼2006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