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402-0001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2-20
生效日期: 2024-2-2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人社秘〔2024〕24号 词: 事业单位、考核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5:56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1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程序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前,须先申报优秀人员名额(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优秀名额),按照核定的优秀名额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在年度考核时,应当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一般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小而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考核方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面向单位发布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主管部门按规定比例报人社部门统一审核确定所属各事业单位本年度优秀指标;

(三)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休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四)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五)考核小组审议考核等次建议(在人社部门审核优秀指标范围内),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七)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

注意事项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仍由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纳入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的8名事业干部年度考核由县纪委组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纳入协作区考核的干部不计算原单位优秀比例基数,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指标。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个人考核表送派驻单位,由派驻单位上报县人社局,归入本人档案。

、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实施工作。单位要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考核工作是以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落实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不得突破考核优秀比例人数限额评优,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审核备案,落实考核工作要求。2023年考核工作开展前,各单位须填报《休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26日前报县人社局事业股核准。2023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全部考核附表及电子版(附件(2除外)一式两份报送县人社局事业股审核备案在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结束后,个人年度考核材料一份将记入工作人员本人档案。另一份退回单位留存。

(四)严格时间节点,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各单位须在2024年3月1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事业股审核备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的单位,须写出书面说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7512584

联系人:胡丽洁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1号).pdf

      2.休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表格.doc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休人社秘〔2024〕24号.doc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1号).pdf休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