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407-0000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7-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劳动纠纷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4:34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问: 来电人反映2023年9月至今在休宁县黄山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从事辅导员工作,6月18日学校人事未经其本人同意,让其签署自动离职申请书,对此不认可,望核实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

答: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休宁县政府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经转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联系,经与学校核实,您在健康职业学院工作期间存在对学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该学校已全额支付您6月份工资,并于6月30日与您沟通,您已申请自动离职。黄山市教育局已于7月1日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理解。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休宁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黄山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接待室具体联系。休宁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人:程伟 ;联系电话:0559--7511557。黄山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接待室联系电话:0559-25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