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定于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角度,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宣传形式及内容
(一)深入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等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聚焦微信公众号、乡村广播、单位门户网站等线上宣传阵地,开设基金监管普法知识专栏,采用文章、图解、动漫、小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刊登相关工作信息,监管工作动态等;要聚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窗口以及乡镇村社等线下宣传阵地,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医院门诊大厅、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等;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医保经办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开展政策宣讲,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对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拓宽渠道提升宣传效果
一是围绕宣传主题,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播放宣传片、政策解读视频及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最大限度扩展宣传覆盖面,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户外屏幕和室内电视播放宣传标语和视频,营造宣传氛围。三是在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并印制发放宣传折页,提高社会公众医保基金监管政策知晓率。四是利用官方网站、宣传手册等,集中曝光近年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各主体遵纪守法意识。五是通过现场分发宣传折页、讲解政策、播放视频等方式面向广大群众现场宣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积极予以引导,认真及时回应。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单位要结合各项宣传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及《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公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投诉举报方式,县内定点医药机构要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签订医疗保障信用承诺书(附件1、2、3),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主动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责,强化警示震慑,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将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医保基金监管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自创动作”。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升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依法依规监督和管理医保基金的能力水平,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
(二)广泛参与,突出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全民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经验,及时梳理收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医保局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联 系 人:县医保局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刘虹谷
联系电话:0559-7510139
附件:1.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定点医药机构)
2.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医保医师、护士长)
3.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参保人)
(此页无正文)
休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1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医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同样密切关系着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序发展。作为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我已经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
为此,我代表 (医院/医药连锁公司/药店),向社会各界、广大参保人员以及医疗保障局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积极配合医保行政执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做知法、守法的医保协议服务机构,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医保医师、护士长)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医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同样密切关系着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序发展。通过学习教育,我已了解以下行为属于医保违法违规行为: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为此,我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市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依规看病,坚持诚信就医,不转借社会保障卡,不滥用医保权益,不协助他人骗保,主动宣传医保政策,主动举报违法线索,自觉珍惜党和国家赋予我们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切勿以身试法。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参保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就医购药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坚决抵制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医保卡余额兑现金、隐瞒第三方事故进行报销、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获取现金、实物及其他非法利益等欺诈骗保行为;积极主动宣传医保政策,主动举报违法线索,自觉珍惜党和国家赋予我们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绝不以身试法,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