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408-00014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8-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扣费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0:20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问:来电人是休宁县居民,反馈在异地交了职工社保,老家休宁的每年还自动划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该怎么取消扣费。

答: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城乡居民养老扣费”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如果您在异地已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自愿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到参保地乡镇(村、社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查询您具体参保情况,未能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部门,联系人:邱恳,电话:0559-751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