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背景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及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二、目标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和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评审范围
1、在休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休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安排
1、初级职称评审。我县各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须在 8月底前将评审方案报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同意备案后,下发本系列(专业)年度职称申报工作通知;10月底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组织申报工作;12月底前完成评审任务和报批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书面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
2、职称认定。对符合条件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审批辖区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024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于9月30日前申报结束。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民营企业职称服务。
(二)抓好继续教育学习工作。
(三)改进异地职称确认服务。
(四)优化补(换)发职称证书流程。
(五)稳妥做好职称评审信访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具体报送时间、地点等要求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网站查阅,按照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安排,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将评审材料经由系统提交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评审由市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发布通知进行部署,并在其网站予以公布。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照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和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规定的具体报送时间、地点要求等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评审监管
(二)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三)健全完善诚信体系
(四)落实博士后职称政策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六、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此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7512244(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