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做好2025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背景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9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
扩大外出务工性交通补助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了解、享受到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促进脱贫人口主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
2016年(含)以后脱贫,在县外务工3个月以上的16周岁以上脱贫人口及未消险监测对象。稳定脱贫户不享受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2、补助标准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县外实现务工3个月以上的,按照在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等务工地点分别给予300元/人、600元/人、8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3、办理流程
组织摸底(附件1)→村委会审核→村级公示(附件2)→乡镇审核→乡镇公示(附件3)→资金申请报县级复核→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资料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2.各乡镇要认真核查人员务工信息的真实性,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情况发生,对违规领取的补助要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各乡镇对享受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未消险监测对象要做好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此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向休宁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7517655(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