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 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21号)、市人社局关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析了当前我县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方面的难点堵点,结合实际,草拟《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及目标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期间,征求并吸纳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通知》。经同意后,按照市人社局要求面向全县印发文件。
三、主要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主要内容
1、书面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书面审查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审查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等。审查方式: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法人办事-劳动关系业务类型-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
2、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对拟评价为A、B、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及时上传至书面审查系统。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查询评价结果,打印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五、工作要求
1、确定守法诚信等级并进行分类监管,作为评先、评优及招投标等提供劳动保障征信证明的重要依据。
2、对未参加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将作为今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对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
3、根据信用等级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处理。
六、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此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向休宁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59-751155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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