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宁县退休补缴欠款问题的情况说明
问:来电人反映在休宁县政务中心办理退休事宜,被告知前公司欠缴8个月社保费,但前公司已破产注销,现需个人补缴7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及5800元滞纳金,来电人不认可,望部门核实要求把8个月的欠缴记录取消。(前公司地址:休宁县齐云大道华夏超市实业公司)
答: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经核查,您在华夏超市实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社保存在8个月欠费情况属实,如果不及时缴清欠费,将会影响您正常办理退休,从政策层面上,取消原工作单位的欠费没有依据。关于您本人想取消欠费的想法,我们需按层级对上汇报,并进行风险评估,在系统可以操作和无风险的情况下,再按流程办理,预计需要一段时间,且能否取消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确保您能按时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建议缴清欠费,尽快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另已告知您,若可以取消欠费记录,就等于参保人放弃了部分社保权益,且今后华夏公司破产清算时,将会失去欠费部分追偿权利。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7月28日在现场当面将欠费补缴政策、风险和权益等相关内容明确和您告知,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联系人:程国兴;联系电话:0559-75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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