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602-00011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休宁县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资发放相关问题的情况反馈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16:34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问: 来电人重复反映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县)在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新村有工作点,其负责休宁县公安监控维修工作,其4月初离职,离职协议表示五月底会将工资全部结清,但2024年10月份-2025年3月份六个月两万元左右(不包含社保)工资至今未发放,且公司每月扣除个人社保费用,但近半年一直未帮其缴纳,望部门核实要求尽快发放工资,帮其补缴社保。

答: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2月26日下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并协调相关事项,该负责人表示将积极与您协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已于2月26日电话与您联系,并告知相关处理结果,您表示理解。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人:凌彦;联系电话:7514422(区号: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