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背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是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评价工作人员履职表现的重要制度,是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本次考核工作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结合休宁县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实际,细化考核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考核工作依规有序开展,切实发挥考核 “指挥棒” 作用,为全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提供人事管理保障。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重点对标《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皖人社发〔2024〕1 号)核心规定,结合休宁县历年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实践,研判了县域内事业单位类型多样、部分单位 “小而散”、特殊岗位人员考核归口不同等实际情况。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各乡镇、经开区、齐云山管委会及县直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实际需求,针对优秀名额申报、考核程序优化、特殊岗位考核归口、时间节点把控等关键问题进行反复研究,明确了差异化考核安排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同时细化了纪律要求和备案手续,确保《通知》既符合上级政策规定,又贴合休宁本地工作实际,具备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考核工作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核心内容分为考核范围、考核内容标准方法、考核程序、注意事项四大板块,精准界定考核对象、规范考核操作、明确特殊情形处理:
1.考核范围:明确考核对象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照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按专门规定执行,实现考核对象全覆盖、分类别管理。
2.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统一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皖人社发〔2024〕1 号)执行,确保考核工作与省级政策保持一致,考核标准统一、方法规范。
3.考核程序:设定七大标准化流程,从制定考核方案、审核优秀指标,到个人总结述职、主管领导提建议,再到考核小组审议、公示优秀人员、领导班子确定等次,最后书面告知结果,形成闭环管理;同时明确考核小组组成要求、回避制度,对 “小而散” 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考核,解决基层考核组织难题。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 2025 年度考核工作落地落实、客观公正,《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考核目的: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抓紧部署、精心组织考核工作,以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考核核心目的;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考核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
2.严守考核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明确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考核政策,不得突破优秀比例限额评优,杜绝打击报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强化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3.做好审核备案,规范材料管理:考核前,各单位需填报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6 年 1 月 16 日前报县人社局事业股核准;考核结束后,需将全部考核附表及电子版(附件 2 除外)一式两份报送备案,备案后方可兑现考核结果,考核材料一份入个人档案、一份单位留存,实现考核材料全流程规范管理。
4.严格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要求各单位于2026 年 3 月 10 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事业股审核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考核工作的时间底线,保障整体工作进度。
五、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此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向休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59-7512584(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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