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10/202405-0000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5-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公告送达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6:16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我局收到以齐云山镇陈某某名义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去信反映齐云山镇岩前村塘头组修建通往环居村西馆道路破坏基本农田的信访事项,我局于2024320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依法履职受理告知书》。现依法向信访人公告送达《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自公告之日起满15日即为送达。

 

 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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