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10/202408-00016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8-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不动产证办理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14 15:01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问:不动产证是我跟家属的名字,因为之前派出所把我的名字给弄错了一个字,我现在想来更换一下,因为家属在外地上班,不方便回来,我能不能自己来办理?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可以由您一个人来办理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因共有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以由发生变更的权利人申请;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由共有人一人或多人申请。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