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10/202408-0001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8-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办理居住权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15:03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问:家里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孙子了,想在这套房子上再办理居住权,请问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答:情况一:房屋无抵押、无查封的,可以办理居住权。需要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双方共同申请;
情况二:房屋有抵押、无查封的,要查看办理抵押时询问笔录有无禁止及限制约定,有则无法办理居住权;没有约定的需要抵押权人出具书面同意材料,方可办理居住权。
情况三:房屋有查封的不可以办理居住权。采取查封措施的目的在于维护债务人的财产现状,保障最后债权尽可能的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