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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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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索
引
号:
003152210/202410-00003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10-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办理居住权之后房子出售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15:14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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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居住权之后房子还能出售吗?
答: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出售,处分权依旧为所有人享有,但要受让方明晰知晓并要纳入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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