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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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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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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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
13.00 |
10.00 |
8.50 |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78万元,下降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4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52号)、《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53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3.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78万元,下降3.2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2024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3.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78万元,下降5.66%,下降原因主要是申请配置公务用车预算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下属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业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5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外县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休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