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10/202502-00022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2-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皖新皖南物流园智慧冷库项目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10:05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皖新皖南物流园智慧冷库项目位于皖新皖南物流园内,项目业主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项目业主申请对地块北侧未建部分方案进行调整。项目用地面积38473.73平方米不变,调整前总建筑面积41841.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1206.3平方米,容积率为1.07,调整后总建筑面积34671.4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4389.4平方米,容积率为1.15(详见附图)。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5224-202534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皖新皖南物流园智慧冷库项目现场;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s://www.xiuning.gov.cn/xwzx/gsgg/9276798.html)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6616428/11728269.html)。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2210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245400

联系人:王佳思
联系电话:0559-7512923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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