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10/202509-00022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9-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不动产登记办理业务收费标准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10 10:17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问:不动产登记办理业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