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10/202511-00019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1-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休宁县齐云山镇城镇单元 QYS-CZ-01-01地块详细规划的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5:11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齐云山镇城镇单元 QYS-CZ-01-01地块详细规划》。为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公开向社会公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51119—20251218日)

二、公开方式

1.公示地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公示公告(https://www.xiuning.gov.cn/xwzx/gsgg/9307195.html);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公开导航/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6616428/11939499.html)。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齐云山镇城镇单元 QYS-CZ-01-01地块详细规划》意见字样。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交通运输大楼4007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

邮编:245400

联系人:金凡

联系电话:0559-7512016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119


休宁县齐云山镇城镇单元 QYS-CZ-01-01地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齐云山镇原中学南侧,地块面积1094.07平方米(约合1.64亩)。

二、土地利用

本次规划结合近期建设计划,进一步优化土地用途,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其余指标详见地块详细规划图则。

用地结构一览表

单位:公顷、%

地块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面积(

 QYS-CZ-01-01

文化用地

0803

1094.07

三、道路交通

规划地块周边中学路已建成。

四、市政公用设施

电力设施接市政电力管线并规划在地块内设置配电房;电信线路依托现状电信管线;给水水源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就近排放至现状河道或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五、附图(地块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