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10/202002-00019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0-02-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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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4 15:10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支总表

7.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休宁县委办公室、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由原国土资源局和原规划局合并而成,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地方性标准规划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并监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储备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监督、指导乡镇城乡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贯彻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地质勘查项目与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贯彻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六)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县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接上级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9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关所

事业

2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齐云山所

事业

3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溪口所

事业

4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临溪所

事业

5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城所

事业

6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流口所

事业

7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

事业

8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

事业

9

休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

机构改革职能变化:机构改革后,县国土资源局加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牌子,规划局职能划转。截至20191231日,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83人,其中在职6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17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统一行使”核心职责,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保护与利用、管理与服务并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建工作。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

(二)继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完成帮扶目标任务。按照“五个一批”基本路径和“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侧重造血帮扶,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大力推进机关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局机关。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志愿服务队专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等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为特殊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四)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整体谋划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高质量完成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为下一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绘好“底图”,打好基础。

2、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确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1848.1708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3.53%,有效保护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目前评估成果已上报省厅审查。

3、开展休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工作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已按照工作方案计划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按照要求稳步推进,其中东临溪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与县总体规划同步启动。

4、开展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图”基础数据资料收集整理,融合形成全省“一张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五)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工作。

5、按项目需求编制2020年度用地计划,明确重点项目用地规划红线,精准研判地类、提前报批林地,及时调整规划,做好土地报批前置审批工作。

6.用足用活“增存挂钩”政策,释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缓解项目用地需求。

7.通过异地购买增减挂钩,统筹协调补充解决占补平衡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足问题。

82020年全面完成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剩余7宗工业企业地块327.87亩存量土地收储,在完成2018年土地储备地块基础上,强力推进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3宗地块88.3亩土地收储工作。同步启动已收储地块周边土地征收、报批,拟出让方案制定工作,确保收储地块按时、有效供给,及时收储资金回笼,实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县城品质的目标。

(六)持续推进集约节约用地。

9、开展“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 5类低效用地)。对2018年以前“五未”土地进行全面排查,盘活存量指标和存量用地,力争在全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中排名靠前。

(七)强化监管切实保护生态。

10、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对重点区域、重要地段进行重点巡查,做到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11、做好卫片违法图斑处置整改工作,对违法占地及违法建设行为从重处罚,对未批先建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坚决查人查事查处到位。

12、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年度治理工作,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3、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巩固治理成果;深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并及时核查移送。

(八)聚焦问题着力改善民生。

14、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2020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并联审批。

15、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制定出台《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争2020年实现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应发尽发”的目标。

16、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2020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和实体经济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目标。

17、探索“互联网+地灾防治”模式,力争汛前实现1小时发布实时定向预警;实施“1+1+N”地质灾害防治提升行动,加快建立三维影像数据系统、地质环境监测系统等综合防治体系,不断提高防灾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1

2.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4

5.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5

6.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附表6

7.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附表7

8.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附表8

9.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表9

10.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附表10

11.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附表11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39.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02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4.2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3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占0.53%;卫生健康支出23.98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62.69万元,占0.57%;城乡社区支出9028.8万元,占82.5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95.63万元,占14.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万元,占1.55%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6.25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99.36万元,上升5.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占3.14%;卫生健康支出23.98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62.69万元,占3.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41.38万元,占83.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万元,占9.1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0年预算数为58.2万元,2019年预算减少14.15万元,下降24.3%,下降原因主要是2019年本单位有人员辞职和缴纳保险人数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  2020年预算23.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06万元,上升0.25%,上升原因主要是2019年月本单位机构改革,原国土资源局和原规划局合并,人员有所增加,缴纳保险人数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20年预算1541.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2.74万元,增加39.03%,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职能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2020年预算62.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65万元,下降5.5%,下降原因主要是2019年有人员辞职。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20年预算1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9万元,下降 22.94%,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支出减少。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4.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028.8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6581.2万元,下降42.16%,主要原因:一是土地报批费用减少;二是新增耕地项目资金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020年预算50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982万元,下降61.4%,下降原因主要:一是土地报批费用减少;二是新增耕地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二)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020年预算5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0万元,增长4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前期准备成本增加,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宗数增加。

(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020年预算345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50.8万元,增长81.6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备份等项目由政府基金安排。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93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事务、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事务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109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6.25万元,占16.97%,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410.6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28.8万元,占82.54%,比2019年预算减少6581.2万元,下降61.4%,下降原因主要:一是土地报批费用减少;二是新增耕地项目资金安排减少;其他收入72.5万元,占0.66%,比2019年预算增加13.4万元,增长22.67%,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事业人员增加,事业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奖收入增加。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10939.2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171.46万元,下降36.0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68.49万元,占7.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170.8万元,占92.9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九、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0年,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下降2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52号)、《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53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7万元,2019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下降42.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人员减少。

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印发休宁县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休政办秘〔201739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外县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5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和所属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16万元,比2019年增加19.57万元,增长49.76%,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31日,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总金额149.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39万元、通用设备92.09万元、专用设备25.78万元、其他资产22.59万元。

    截至2019年底,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pdf【89.99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pdf【92.08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pdf【72.13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4).pdf【96.07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5).pdf【67.41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附表6).pdf【48.39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附表7).pdf【95.45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附表8).pdf【46.33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附表9).pdf【36.85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附表10).pdf【76.80 KB】 预览

附件: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附表11).pdf【36.57 KB】 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