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不动产登记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三)负责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工作,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
(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
(五)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责任。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八)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的监管责任。
(十)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十二)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县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由局本级组成,其中,休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信息中心以及6个国土分局为报账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公务员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40人。目前全局在职4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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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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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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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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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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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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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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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齐云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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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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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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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溪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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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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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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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东临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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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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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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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五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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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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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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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流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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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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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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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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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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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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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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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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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紧抓一个中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紧抓服务经济发展不放松,深入开展对现有土地政策的研究,着手调整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切实把握好政策,尽最大努力拓展用地空间。在用地报批上,积极与省国土厅对接,争取早日解冻。同时,积极协调发改委、林业、社保等部门,对已确定的建设项目抓紧做好用地需求调研,分清轻重缓急,排定项目供地顺序,做好土地勘测、报件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用地报批工作。在挖掘潜力上,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潜力,合理规划,积极盘活,全面利用。同时,加大土地调整力度,通过土地集中调整,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的效应。在服务项目上,积极主动加强与用地单位的联系沟通,提前介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用地需求,积极跟进,为用地单位搞好政策服务,帮助他们及时研究解决在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土地供应上,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及节能减排环保科技项目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项目用地。同时,进一步规范供地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项目用地提供可靠保障。
(二)推进二大项目,确保完成考核目标。一是耕地保护类项目。主要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今年是高标建设任务的最后一年,我县建设任务约2万亩。我局将督促相关乡镇尽快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市下达补充耕地任务700亩。经现场核查,目前可利用后备资源与任务出入较大,需要进一步进行查找核实,尽最大努力完成考核目标任务。二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项目申报争取,我县的源芳乡渔临村姚家鹏、齐云山五老峰两处滑坡被列入2014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我局将督促齐云山管委会和源芳乡人民政府加快项目实施工作,力争在2016年完成项目省、市验收。
(三)落实三项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严格落实项目预审制度。在建设项目报批、供地审查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用地控制指标和《禁止用地项目名录》、《限制用地项目名录》要求,强化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综合确定建设项目报批和供地面积上限,确保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控制指标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制度。坚持净地出让,即拟出让地块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使用证、规划设计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道路通达拟出让地块,施工用水、用电到达宗地外)的土地。严防出现因拆迁安置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新的土地闲置的现象。三是严格落实供地后监管制度。切实将工业园区用地作为监管重点。对入园企业,严格按照供地备案制度、建设用地检查制度、用地公开制度和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园区内闲置土地的清查和整治。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的,将收取土地闲置费,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已闲置两年及以上的,特别是经营性用地,坚决依法收回,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重新进行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四)完成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一是完成县级职责整合。将全县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进行整合,划入县国土资源部门,推动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建设。二是设立统一窗口。落实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收件标准,业务办理规程,制作办事指南,公开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及申请登记的需的权源资料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三是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以严谨、高效的制度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工作流程,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努力开创依法用地的良好局面。一是积极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切实强化学习,努力钻研各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承担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有效遏制全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二是不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认真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非法占地、非法采矿行为出现反弹的地区,与县查违办等县相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执行力。三是及时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工作要求,对合理信访及时解决,对认真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做到无群访和超级上访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推进二大项目,确保完成考核目标。一是耕地保护类项目。主要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今年是高标建设任务的最后一年,我县建设任务约2万亩。我局将督促相关乡镇尽快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市下达补充耕地任务700亩。经现场核查,目前可利用后备资源与任务出入较大,需要进一步进行查找核实,尽最大努力完成考核目标任务。二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项目申报争取,我县的源芳乡渔临村姚家鹏、齐云山五老峰两处滑坡被列入2014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我局将督促齐云山管委会和源芳乡人民政府加快项目实施工作,力争在2016年完成项目省、市验收。
(三)落实三项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严格落实项目预审制度。在建设项目报批、供地审查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用地控制指标和《禁止用地项目名录》、《限制用地项目名录》要求,强化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综合确定建设项目报批和供地面积上限,确保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控制指标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制度。坚持净地出让,即拟出让地块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使用证、规划设计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道路通达拟出让地块,施工用水、用电到达宗地外)的土地。严防出现因拆迁安置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新的土地闲置的现象。三是严格落实供地后监管制度。切实将工业园区用地作为监管重点。对入园企业,严格按照供地备案制度、建设用地检查制度、用地公开制度和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园区内闲置土地的清查和整治。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的,将收取土地闲置费,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已闲置两年及以上的,特别是经营性用地,坚决依法收回,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重新进行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四)完成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一是完成县级职责整合。将全县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进行整合,划入县国土资源部门,推动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建设。二是设立统一窗口。落实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收件标准,业务办理规程,制作办事指南,公开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及申请登记的需的权源资料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三是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以严谨、高效的制度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工作流程,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努力开创依法用地的良好局面。一是积极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切实强化学习,努力钻研各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承担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有效遏制全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二是不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认真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非法占地、非法采矿行为出现反弹的地区,与县查违办等县相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执行力。三是及时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工作要求,对合理信访及时解决,对认真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做到无群访和超级上访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五、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收入预算966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6.71万元,占6.0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974万元,占92.85%,其他收入104.47万元,占1.08%。
六、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支出预算966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18万元,占61.6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069万元,占93.83 %,主要用于土地报批、地质灾害防治、土地资源储备支出等支出。
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9560.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2万元,占0.66%;医疗卫生支出16.67万元,占0.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453.27万元,占98.88%;住房保障支出27.25万元,占0.29%。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63.5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52万元,增长11.44%。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预算63.52万元,主要用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6.67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16万元,增长44.83%。其中,“医疗保障”预算16.67万元,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及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9453.27万元。主要用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27.25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76万元,增长32.99%。其中,“住房改革支出”预算27.25万元,主要用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