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及其它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四)拟定全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全县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统一管理全县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城乡地籍管理、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查和审批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并指导开展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监督评估机构从事的土地评估活动;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工作,并协助财政部门管理土地收益。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转让审批登记和探矿权审批登记的申报;监督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的收取与使用。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全县矿业资源的调查评价;统一管理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和馆藏业务;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活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对认定的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进行保护。
(十一)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其它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上报,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十二)根据授权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和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管理全县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上级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有关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由局本级组成,其中,休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信息中心以及6个国土分局为报账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公务员编制9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编制43人。目前全局在职5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中央、省、市国土部门要求,围绕县委中心任务,以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为主线,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局实施方案安排,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集中调研、征求意见等环节工作;并做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准备工作,制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活动环节计划确保初中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及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根据《休宁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扎实开展全县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动态巡查,配合乡镇做好控违拆违工作。
(三)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积极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处置,以及省厅、市局及县信访局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办理上报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力争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规范程序,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落实土地出让供应和划拨用地供应工作,根据政府安排,积极组织地价评估,编制非供应地块上会方案,并提交土地市场委会议审查,征询各相关部门用地需求,结合已批未供土地情况,编制完成201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力度,对历年以来已出让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清已出让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及欠缴原因,采取追缴措施。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快五城镇阳台安置区建设,按时完成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验收工作。切实推进完成鹤城乡右龙泥石流、蓝田镇羊山岭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六)强化矿政管理
按时完成储量数据库和矿产开发利用数据库的汇总上报工作;开展2013年度采矿权年检实地检查工作;继续推进“三线三边”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七)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和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做好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抓紧做好历年建设用地置换土地复垦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六大高潮”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征收、用地报批、供应、发证等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对接,抓好报批费缴纳,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抓紧组织保障性住房用地报件和省预下达年度计划的组件上报工作。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休宁县国土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299.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279.1万元。支出预算299.1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299.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由县财政另行安排。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7.49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5万元,占17%;医疗卫生支出11.2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9.74万元,占6%。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