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及其它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四)拟定全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全县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统一管理全县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城乡地籍管理、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查和审批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并指导开展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监督评估机构从事的土地评估活动;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工作,并协助财政部门管理土地收益。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转让审批登记和探矿权审批登记的申报;监督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的收取与使用。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全县矿业资源的调查评价;统一管理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和馆藏业务;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活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对认定的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进行保护。
(十一)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其它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上报,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十二)根据授权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和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管理全县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上级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有关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休宁县国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部、委、办)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纳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9个,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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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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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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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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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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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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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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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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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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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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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齐云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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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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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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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溪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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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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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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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东临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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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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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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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五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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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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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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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流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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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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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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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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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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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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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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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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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3327.87万元,支出总计3251.04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了1364.13万元,增加69.4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支出总计增加了1421.46万元,增加77.6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2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32万元,占总收入26.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2459.55万元,占总收入73.91%。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325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82万元,占总支出12.64%;项目支出2480.22万元,占总支出87.36%,。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014年度决算316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6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业等支出,项目支出2840.2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55.2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11.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2014年度决算19.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等支出。
六、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62.63万元,本年支出5462.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2014年度决算5462.6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462.6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方式:休宁县国土局信息公开联系电话:751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