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303-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3-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建管[2023]28号 词: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内易地建设费、工程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和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用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减免休宁县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内易地建设费、工程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和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用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3-10 09:06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 (2023)版》文件要求,现将休宁县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费用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类型及方式

(一) 减免工程勘察费。按照《关于减免休宁县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勘察费用的通知》(休建管 (2022)82号)文件规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勘察费由县住建局根据成本控制等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与受委托的勘察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所需经费按照项目税收归属原则,县财政部门承担。
   (二)减免施工图审查费。按照《关于减免休宁县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的通知》 (休建管(2022)84 号)文件规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由县住建局根据成本控制等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与受委托的图审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所需经费按照项目税收归属原则,由县财政部门承担。

(三)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收费“一表制”的通知》 (黄政办秘 (2011) 11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减免休宁县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通知》 (休建管 (2022) 85 号)等文件规定,免征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发改价费函 (2021) 167号)及《关于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休人防 (2022) 6号)文件规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易地建设费予以免缴。

(五)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根据《关于转发<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山市财政局关于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零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休自然资函(2022)21号)文件规定,免收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不动产登记费。

二、项目适用范围
根据《关于减免黄山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工程勘察费和施工图审查费的补充通知》 (黄建管 (2022)17号)文件规定,我县行政区域内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的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低于 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标准厂房或普通仓库建设项目。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技术特别复杂、涉及大型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历史保护、风貌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大、危险化学品、地质复杂、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等项目除外。

三、法律责任
上述相关费用的减免,不改变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法定责任;不改变建设单位,图审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法定责任。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休宁县财政局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休宁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