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休宁县工业项目工程勘察费用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根据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指标2023年三季度评议评分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休宁县工业项目工程岩土勘察费用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工程岩土勘察费用项目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免收工程岩土勘察用。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技术特别复杂、涉及大型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历史保护、风貌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大、危险化学品、地质复杂、高能耗、有毒有害物品、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等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实行市场议价。
三、经费来源
按照法定职责,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工业建设项目,由县住建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开展工程岩土勘察,勘察费用由县住建部门承担,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法律责任
上述相关费用的减免,不改变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法定责任。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休宁县财政局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