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401-0001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1-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建办字〔2023〕107号 词: 关于减免休宁县工业项目工程勘察费用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休宁县住建局副局长倪胜利解读《关于减免休宁县工业项目工程勘察费用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09:33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根据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指标2023年三季度评议评分表>的通知》文件要求,出台此通知。

二、关键词

我县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免收工程岩土勘察用。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技术特别复杂、涉及大型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历史保护、风貌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大、危险化学品、地质复杂、高能耗、有毒有害物品、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等项目除外。

三、工程勘察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实行市场议价。

四、经费来源

  按照法定职责,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工业建设项目,由县住建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开展工程岩土勘察,勘察费用由县住建部门承担,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法律责任

上述相关费用的减免,不改变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