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休宁县住建局副局长倪胜利解读《关于减免休宁县工业项目工程勘察费用的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根据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指标2023年三季度评议评分表>的通知》文件要求,出台此通知。
二、关键词
我县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免收工程岩土勘察用。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技术特别复杂、涉及大型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历史保护、风貌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大、危险化学品、地质复杂、高能耗、有毒有害物品、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等项目除外。
三、工程勘察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实行市场议价。
四、经费来源
按照法定职责,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工业建设项目,由县住建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开展工程岩土勘察,勘察费用由县住建部门承担,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五、法律责任
上述相关费用的减免,不改变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