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309-0000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9-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建办字〔2023〕105号 词: 关于推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休宁县住建局副局长倪胜利解读《关于推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制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9-15 09:16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报建营商环境,方便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档案手续,出台此《通知》。

二、如何理解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制?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制,是指经县城建档案馆验收审核的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存在少数或个别档案没有收集齐全或正在收集整理的情况,建设单位可提出先行验收,将已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先行移交,并对未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做出书面承诺,县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先行验收意见,方便建设单位办理其他手续。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申请承诺

2办理流程

3办理时限

4、承诺失信行为处理

5其他上级部门对工程建设档案验收承诺制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