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宁县中心城区建成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关事项的函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根据市工改办《关于黄山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关事项的函》(黄建审改办函[2023]39号)要求,县住建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我县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进行了核定,建成区东至合铜黄高速,西至海阳镇行政边界,北至规划北环路、南沿横江生态保护带。
现将休宁县中心城区建成区核定范围函告,请贵单位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休宁县中心城区建成区核定范围图
休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