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404-0005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建办字〔2024〕27号 词: 休宁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休宁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14:48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休宁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休宁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住建局《黄山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县安委会《休宁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休宁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休宁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持续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聚焦燃气安全全链条防控,按照“管用、管住、管好”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燃气安全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用气意识,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加快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各乡镇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5年底前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指导各乡镇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房动态监测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施工现场需要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和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管,“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建立完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实行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充分利用联合惩戒、“曝光台”、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切实降低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四)切实加强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级统筹的应急排涝工作机制,保障城市安全度汛。加强供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城市公共供水行为,全面提升县城供水服务水平。

)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火灾危险性小的一般项目中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能力水平。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抓好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将安全生产教育列入培训内容。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等内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干部队伍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各乡镇、各建筑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咨询方式:休宁县住建局建管股,电话:0559-7510561(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