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休宁县凤凰花园小区充电桩安装问题的情况说明
针对来电人是休宁县凤凰花园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内一直未安装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认为不合理,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物业向国家电网申请安装充电桩。(来电人表示愿意自费安装充电桩) 我局回应:
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齐宁社区工作人员已与供电公司联系,经现场查看,小区内部道路不宜安装充电桩,且小区停车位为公共停车位不能作为私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社区目前已申请在夹溪桥头安装两个扫码充电桩,现正在审批中。2.经休宁县住建局与小区物业对接,凤凰花园属老旧小区,供电公司当时没有预留充电桩线路,公共充电桩暂时无法安装。据了解,我省近期将出台有关新能源充电桩安装相关规定与标准,待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已电话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请您理解。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我们联系。海阳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7531002;休宁县房管中心联系人:盛女士;联系电话:751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