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407-0001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7-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建管字[2024]5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休宁县住建局副局长倪胜利解读《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10:26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4年7月,我县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加上今年我省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此,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县建筑业实际,休宁县住建局认真研究并制发该《通知》。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加强项目管理和检查工作,落实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高温天气下建筑工地生产安全,确保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1)提高思想认识,立即进行部署。结合工程生产特点和实际进度,及时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2)严防食物中毒,做好人员集中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

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作业人员疲劳作业,落实防暑降温物品,做好防暑降温宣传。

4)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5)严防雷击事故发生。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对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具做好防坍塌和防雷击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方案修订工作。不断加强对方案的研究,及时采纳意见并修改完善。

(二)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方案内容。在修订方案时重点结合之前的方案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订,帮助进一步完善方案。

四、关键词解释

高温,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我县高温季节一般为7-9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