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休宁县住建局副局长倪胜利解读关于印发《休宁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等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黄建村〔2024〕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方案》根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黄建村〔2024〕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保障对象
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拆除重建房屋的每户最高补助由2万元增加到3万元;修缮加固房屋的每户最高补助由0.6万元增加到1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房日常监测和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日常房屋巡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实行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竣工验收,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
(二)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档案信息管理。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审核审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及农户档案信息要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三)做好信访处置工作。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切实抓好涉及危房改造信访工作,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化解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访问题,最大力度化解信访矛盾。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休宁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59-7516564,联系人:叶伟国,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